县中医医院启动健康扶贫资金结算工作

建始网讯(特约记者 冯平 通讯员 卢雪芳)1月5日,记者从县中医医院了解,近日,该院积极启动健康扶贫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工作。

为认真贯彻《湖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鄂扶组发〔2017〕18号),落实《建始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县中医医院高度重视,对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会议并全面宣传和认真解读,按照规定流程住院就医纳入健康扶贫专项资金保障范围,简化流程,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确保健康扶贫对象符合医保政策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该院围绕国家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健康扶贫保险”的保障模式,印发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宣传文件到各科室,在大厅设立健康扶贫专用宣传专栏,显示屏滚动播出相关健康扶贫政策,设立健康扶贫结算窗口,设立健康扶贫病房,并上墙张贴相关健康扶贫政策。提高服务水平,为健康扶贫对象就诊提供更多便利。

根据2014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农村低保对象因病住院,无论脱贫与否,需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先到健康扶贫结算窗口核实身份,再办理住院手续。民政救助对象中的特困人员、孤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因病住院,需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及特困人员证、孤儿证、残疾证、优抚证等相关证件,先到县中医医院健康扶贫结算窗口核实身份,再办理住院手续。健康扶贫政策报销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对应。无相关证件的,需在民政部门办理证明,才能享受健康扶贫报销政策。

该院对健康扶贫对象中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的大病患者,建立台账,建立专家库,组织医疗救助,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出院时,健康扶贫对象在县中医医院健康扶贫结算窗口办理结算手续,须为其提供本次住院发票,实行“一站式”结算。出院后,妥善保管《建始县健康扶贫扶贫兜底保障住院费用结算单》,作为再次住院累计费用计算依据。(编辑 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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