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 张清波)1月2日,建始法院在院机关实行民商事统一分案制度。
为应对司法改革以来出现的新情况,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建始法院决定在机关打破庭室界限,改变以地域管辖和案件类型为主的分案原则,实行民商事统一分案制度,积极探索以法官为中心的扁平化管理模式。
以民一庭、民二庭、审监庭和业州法庭为主组建四个审判团队,具体开展审判和行政事务;每个审判团队的三到四名法官,按照“一审一书”或“一审一助”的模式配备辅助人员;实行系统大循环统一随机分案,特殊情况再个别调整,以此构建大民事格局,保证民商事审判工作均衡有序开展。
民商事统一分案制度的实施,能够优化利用审判资源,妥善解决分案不均的问题,从源头上消除司法不公的隐患,激励法院法官自觉提高综合业务水平,有利于法院审判队伍的长远发展。(编辑 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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