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黄志佳)12月11日,建始县法院成功的执结了一件财产案件。这件案件的执行标的竟是一副棺材。
7月21日,建始县法院判决阳某(男)与甘某(女)离婚,同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其中,棺材一副归甘某所有。判决书生效后,甘某申请执行。在立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征求意见。对于其他财产的执行,双方争议不大。主要矛盾集中在了一副棺材上。70多岁的阳某说什么也不同意这幅棺材归属甘某,并激动地表示:“我搞了一辈子才添置了这幅棺材,是为我自己制的,我年纪这么大了,没有一副棺材怎么得了?”两人互不相让,执行工作无法进行。随后,执行干警对甘某进行了耐心地劝导,希望她能够体谅阳某作为70多岁的老人的心情和顾虑,最终甘某同意将棺材作价五千块卖给阳某,阳某随即带了五千块钱来到法院,向甘某买下这幅棺材,双方的矛盾得到化解。(编辑 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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