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严管控 建始依法强拆两栋“两违”建筑

  建始网讯(见习记者 薛荣 通讯员 李中华 汪凤飞)12月7日上午9时,建始县长梁乡龙苑社区209国道旁,县政府依法责令县城市管理局联合长梁乡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等“两违”办成员单位,共出动工作人员180余人,对两栋总建筑面积达550平方米的“两违”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随着现场拆违负责人一声令下,一栋两层框架结构的违建房被施工人员迅速推倒拆除,此建筑的被执行人为李某某。2017年9月15日,县城市管理局规划大队执法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李某某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建始县长梁乡龙苑社区违建房屋。县城市管理局立案调查后,依法认定该建筑为“两违”建筑,并对当事人李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责令当事人三日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无果后,县人民政府依法下达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并于2017年12月7日予以行政强制拆除。

  另一“两违”建筑的被执行人为孙某,同样是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建始县长梁乡下坝社区二组违建房屋。县城市管理局立案调查后,依法认定该建筑为“两违”建筑,并对当事人孙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责令当事人三日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无果后,县人民政府依法下达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并于2017年12月7日予以行政强制拆除。

  “两违”建筑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简称。据悉,此次依法强拆的长梁乡两栋“两违”建筑,是在县“两违”办指挥下依法开展的集中统一强拆行动。县“两违”办负责人表示,要以零容忍、严管控的态度强力治理“两违”行为。今年以来,共拆除“两违”建筑24户;拆除总面积达1346平方米;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处理25户;扣押施工设备14户,处罚后补办手续24户;行政处罚1人。

  县“两违”办负责人介绍,为了提升行政效能,依法整治“两违”行为,建始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一是在城镇规划区内每个村(社区)设立公示栏,宣传“两违”政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等,构建让政策更透明、群众更清楚的“两违”治理环境;二是在每个村(社区)确定一名信息员,实行“两违”巡查日报告,一有“苗头”及时知晓,及时处理;三是设立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四是部门联动,依法履职,构建协同合作、齐抓共管的“两违”治理工作机制。(编辑 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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