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稳步推进中高考制度改革 明年高一新生适用新高考方案

  (记者方琳)12月5日,省委宣传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发展新篇章”第四场新闻发布会聚焦教育。省教育厅介绍,明年,教育改革将在考试招生制度、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四大领域稳步推进和深化健全,以新思想、新理念推动各类教育更快更好发展。

  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余学敏介绍,近年,围绕立德树人目标,湖北推进高校学生、教师、课程、学科、环境“五个思政”,出台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十条意见,受到中央肯定。教育信息化国家改革试点,“留学湖北”行动计划等,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全省教育改革重点领域集中在四个方面。

  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中开始实施新高考招生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招录全面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政策。制订出台我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即中考改革),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围绕提高学生关键能力和核心素质,创新各级各类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义务教育阶段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普通高中要适应新高考要求,职业教育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高校巩固教学中心地位,积极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

  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完善中小学办学模式,推行学区化管理,推进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创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统筹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带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整体发展。

  健全教育管理体制。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赋予高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建立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湖北新高考明年全面实施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方琳 通讯员 梁炜

  教育系民生,每个人都追求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昨日,在省委宣传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发展新篇章”新闻发布会上,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余学敏,针对我省教育改革中备受关注的一些内容,逐一解读。

新高考明年全面实施带来五大变化

  我省新高考改革方案明年将全面实施。具体为,在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中开始实施,2021年高考招录全面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政策,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按照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高中阶段的学校教育组织管理、教师教育教学、学生学习状态等都将发生深刻变化。

  走班制教学模式将成为教学新常态。由于学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学生选课将变得多样化,学生在很大程度上不再采取固定班级授课模式,变成了“教师不动学生动”,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班”概念将淡化。同时教师面临更强的角色挑战,开始由原来的“买方市场”进入“卖方市场”,将接受学生挑选。

  学校学科之间均衡发展将成为发展新挑战。按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我省将开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这要求各高中学校落实好国家规定的基本教育教学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质量要求开齐开好各学科课程。

  “分层教学”将成为教学“新方向”。由于在理、化、生、史、地、政等6个科目中,同一个科目,有的学生只将其作为学考科目,有的学生则会将其选定为高考选考科目,这就要求学校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分层教学。

  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将成为学生评价新趋势。我省将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这要求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成长过程中要更加注重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全面发展,要求普通高中进一步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将成为教育关注新热点。新高考选考的三门科目,直接决定学生大学里将学习什么专业,以及今后可能从事什么样的工作,这将改变当前学生进入大学后才思考自己未来职业的局面,这要求学生尽早了解自己的兴趣特点和专业方向,职业生涯规划将摆上学生的高中教育日程中。

  同时,转变政府管理教育的方式,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出台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赋予高校更大的办学自主权。

全省实现“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本月,我省将整体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验收通过,则意味着我省义务教育已经从基本均衡过渡到优质均衡。目前,我省已实现“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城乡全覆盖。

  到2020年,我省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要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为完成这一目标,将在以下五个方面着力推进:

  进一步推进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通过2—3年的努力,使县域内乡村学校布局合理,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进一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需要统筹安排,合理流动,促进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

  按照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的目标,统筹规划学校布局,加强农村学校建设,有效增加城镇学位供给,严格落实就近入学政策,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缓解择校热问题。

  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和办学模式改革。将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全部交给县市区管理,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制、名校办分校、名校集团化改革,推进一校多区,委托管理,实现在教学安排、教师配备、资源使用、教育管理等方面实质性地均衡共享。

  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做到“三避免一落实”,即避免因学习困难、家庭经济困难、上学远而辍学,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各方控辍保学责任,确保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8%以上。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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