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岩派出所依法为"叔嫂"夫妇养子落户

 

建始网讯(通讯员  何肆祺) 8月1日,红岩派出所户籍民警在为辖区一对夫妇收养的男婴补录户口材料进行审核时,发现养父母何某和黄某两人的关系在户籍信息中并不是夫妻关系而是叔嫂关系。

经过与黄某交谈并走访调查,了解到黄某的丈夫何某家中本有两兄弟。在2010年时,何某的弟弟因为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领取结婚证,而当时何某还是单身,所以何某的弟弟冒用了哥哥的身份登记结婚。同年何某结识了黄某,2011年何某与黄某两人需要登记结婚时却因何某是已婚而犯了愁,后何某将错就错用了弟弟的身份与黄某登记结婚,遂导致何某与黄某的夫妻关系在户籍信息上变成了叔嫂关系。

2016年7月25日,何某夫妇两人收养这名男婴时,由于需要办理收养证,两人才到民政局更正了婚姻关系,但未更改户籍信息上的关系。

红岩派出所户籍民警在了解详细情况后,经过核实,于近日依据换领的结婚证先将何某和黄某的户籍信息更正为夫妻关系,然后再依据何某夫妇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补录其养子的户口。(编辑  吕亭娴)

(作者:建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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