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方便,省得跑回老家。”以前,办理居民身份证只能回户籍地派出所。但是,4月14日,在建始经商、家住利川市汪营镇的鞠先生来到业州城区派出所,成功办理了居民身份证。
据业州城区派出所负责人介绍,3月份以来,在建始工作、经商、务工、求学、居住,户籍地在州内的居民,均可以到该所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具体的受理条件是,离开户籍地,并已经在户籍地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身份证到期、遗失、损毁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州内居民。
下列人员仍需回原籍受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2、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受人员、设备等条件限制,目前,在我县仅业州城区派出所受理州内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成熟时将在全县农村派出所逐步推行身份证异地受理,受理对象将扩大到州外居民。
对于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搭乘火车、住旅馆的人员,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可以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次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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