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州建筑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恩施州建筑安全监督站拟面向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工勤人员)公开选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年龄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专业(参照2016年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部门审查尚未结案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5、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7、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县市组织或者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填写《恩 施州建筑安全监督站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和复印 件,两张1寸登记照到州住建委政工人事科(恩施市施州大道155号金安大厦A座九楼)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由州住建委研究处理意见以后,进行调整并公示。

(一)笔试。笔试主要以闭卷方式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州住建委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6年9月2日后在州住建委网站查询,并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州住建委组织实施。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取前六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事项将于2016年9月7日以后在州住建委网站进行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选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州住建委组织进行。考察坚持德 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查阅档案、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 等方法。州住建委依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人岗相适原则,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二)体检。州住建委按有关要求组织拟聘人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州住建委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对象须在州人社局、州住建委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恩施州住建委政工人事科0718-8463011

恩施州建筑安全监督站0718-8463030

来源:恩施州住建委

责任编辑: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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