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付勇 程城)明知自己的“妻子”与他人存在合法夫妻关系,却仍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近日,建始县公安局花坪派出所办结了一起涉嫌重婚罪的案件。
2017年2月10日,建始县花坪镇居民任某来到花坪派出所报警称:“我的妻子与别人结婚了还生了小孩。”当班民警向任某了解详细情况后并上报上级领导部门,认为任某的妻子涉嫌重婚,并于当日受案侦查。
经过一个多月的走访调查得知,2015年3月9日,花坪镇大洪寨村村民赵某与茨竹村村民任某因自由恋爱共同在民政部门登记领取结婚证,确立了法定夫妻关系,夫妻两人在一起共同生活不到一年,两人便经常因生活琐事闹矛盾,婚后生活并不和谐,不甘于现状的赵某不愿再与其丈夫任某继续生活在一起,2016年初,赵某在与其丈夫任某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的情况下离家,事后便与景阳镇村民向某相识并共同生活至今。
民警掌握大量证据后找到赵某、向某二人进行询问调查,在大量的事实依据下,向某如实供述了在明知赵某与任某夫妻关系合法存在的前提下仍与赵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二人并于2017年2月生育一名男婴。
目前,赵某、向某二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涉嫌重婚罪。2017年8月30日,赵某、向某二人依法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编辑 樊淑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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