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特约记者张东平 通讯员严子涵)面对遗忘在加油机里的加油卡,是据为己有,还是交到相关部门处理?建始一男子捡到加油卡后耍起小聪明,将油卡据为己有,并通过为他人加油的方式套现。据了解,目前,该男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2016年4月13日上午,高坪镇某加油站朱女士慌忙来到高坪派出所,向值班民警反映4月11日晚上加油站一张加油卡因为加油后忘记拔出,被他人偷走,直到4月13日凌晨才发现油卡被盗。
民警调取加油站监控,发现11日晚上9时许,一辆重型载货汽车来到加油站准备加油,因加油站停止营业,驾驶员在加油站观望时发现加油机里的油卡没有取走,遂拔下油卡离开。由于时值深夜,光线暗淡,驾驶员及车辆牌照均模糊不清,无法识别。
办案民警分析货车的活动轨迹,在一高清卡口的视频监控中锁定该货车牌照,经与车主联系,得知驾驶员为业州镇石桥湾村居民李某。
经查阅被盗油卡的消费记录,发现油卡在4月12日在建始县县城不同的加油站先后消费过6次,消费金额达3200元。
4月16日,办案民警将嫌疑人李某抓获。李某供述,4月11日晚,李某驾驶朋友的重型货车沿318国道经过高坪某加油站准备加油时,意外发现加油机里插着加油卡,他见四周无人,一时利欲熏心,拔下加油卡后驾车离开。4月12日,他到县城一加油站用盗窃来的油卡给自己的小车加油时发现加油卡没设置密码,便用加油卡给自己的小车加满汽油。为了尽快将加油卡里的资金套现,李某主动与他人联系,在不同的加油站先后给他人加油,共从加油卡里消费3200元。
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移送检方起诉。办案民警提醒:面对不义之财,切勿伸手,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法律的惩罚。个人和单位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给他人可乘之机。
(编辑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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