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探讨:让保护优先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抓手

作者 李朝福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并把建设生态文明写进党章,成为党的执政纲领之一。201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条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习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如何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认为,在发展中应当把保护作为优先原则,并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一、规划要“接地气”科学编制规划是环境保护的前提。

一是科学划定生态环境功能区。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自然资源、地理条件等因素,确定哪些区域适合开发发展的方向,哪些区域禁止开发发展的项目,对适合开发发展的区域要明确发展类型、规模,对禁止开发发展的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不得挖一粒土、采一块石、砍一颗树、建一间房。二是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要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零污染源”。由于恩施州地处武陵山区,属喀斯特地貌,山高坡陡,加之饮用水基本靠地表水汇集而成,保护难度相对较大,规范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就显得尤为重要。划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表水的流向,将山脊内的范围都要纳入保护区域,明确界限。在保护区内要采取设置警示标识、界碑、宣传标语、围栏等措施加以保护。三是规范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畜禽养殖业已成为农村污染的主要来源。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时,要把饮用水源保护、河流、人口集中区域等因素纳入禁养区范畴。在制定村庄规划时,要清楚的标注哪些区域为禁养区、限养区。

二、宣传要“全覆盖”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社会各阶层关心、重视、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途径。一是加强学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保护工作从娃娃抓起,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入教学内容,要安排一定课时进行课堂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要编制统一教材,提高学生保护环境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强党校(行政)学校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党校(行政)学校要把环境保护知识作为培训内容,提高受训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能力、水平。三是加强企业、居民、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要通过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召开会议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方法,从而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和素质,引导大家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美好生活环境。

三、准入要“严把关”

环境准入制度是预防环境污染和生破坏的第一道防线,是从源头控制污染的重要管理制度。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过程中要以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为依据,以规划环评为载体,以项目环评为重点。一是符合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要根据拟建项目的特征,看是否达到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要考虑风向、水的流向等因素,尽可能的降低环境风险,对不符合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的项目要拒批。二是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发展方向。在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发展方向,要坚决拒绝与当地主导产业背道而驰的项目落户。三是充分考虑环境容量。要结合总量审批项目,对超总量的项目一律拒绝。

四、执法要“零容忍”

环境执法是全面推进新时期环保工作的“突破口”,是实现环境保护优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一是树立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排污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重点企业管理档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强化日常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二是树立合作意识,联合整治突出环境问题。要充分发挥环委会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统一行动,集中解决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段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树立“零容忍”意识,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环境保护、公安部门要牢固树立“零容忍”意识,及时、全面、准确收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各类证据,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作者系建始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编辑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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