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茅田人】李嗣轩: 蜡炬成灰泪始干

——记最美茅田人李嗣轩

特约记者向继武  通讯员余茂红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茅田乡新场坪村,有一位年近70岁,曾任村支部书记,后从事10多年的法律工作的老人,即使双目失明已有5年,2017年茅田乡开展“最美茅田人”评选活动中,人们仍然没有忘记他,他被当选为“最美茅田人”。他就是新场坪村五组一位坚毅而从容的李嗣轩老人。

卸任加冕再上岗

李嗣轩曾任新场村党支部书记20多年,他热爱法律,带领村民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运用法律调解了无数件家庭纠纷,邻里矛盾,曾以社会法律人的身份,出庭打官司,赢得老百姓的信赖,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和信任。

2002年,李嗣轩从村支部书记岗位退下来,投身于法律服务,担当起帮助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重任,从此,与法律结缘,专为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学法维法守和谐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李嗣轩将自己定位为和谐村(居)的守护者、法制观念的传导者、弱势群体的保护者角色,恪守职业道德,勇担社会责任,为营造法治茅田、和谐茅田倾心尽力。

在承办龙坪人马德彪赡养纠纷案件中,到龙坪柳林荒往返10次之多,对马德彪儿子、媳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动之以理、晓之以法,终于使80多岁的老人马德彪无人赡养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

瓦渣坪村彭某之子, 2005年正月初五在山西遭遇矿难,李嗣轩在山西煤矿蹲守48天,调查取证,查阅山西上年度人均纯收入,据理力争,计算补偿标准,历经千辛万苦,终将死亡补偿款落实到位。

他经常与茅田法律服务所人员深入社区,贴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牢记宗旨和本色,切实维护党委政府权威和形象。认真化解基层矛盾,积极向上级领导反映群众的合理诉求,耐心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多年来,他参与处理基层矛盾化解,结案率95%以上。

减费加责护弱势

恪守职业道德,铮铮侠骨不畏艰难,做弱势群体的保护者。受经济条件限制,不到迫不得已,当事人是不会轻易花钱委托法律服务人员打官司。近些年,李嗣轩往返河南、北京、宜昌为本地在外务工的农民工维权,为农民工在外劳动纠纷给予法律援助,大大降低了当地农民工的经济损失。

李嗣轩出生于农村,深知群众疾苦,为此,他对弱势群体委托诉讼大都减免收费,但减免收费并不减免责任,相反,他竭尽全力调查取证,勤学苦钻法律业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多年来,他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手段为外出务工人员维权,追索民工工资、民工工伤赔款共计数百万元,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4年2月,李嗣轩初患疾病,导致双目失明,2016年他又被诊断出尿毒症,虽不能外出,却仍在本村发挥余热,协助村民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成功调处了七组张某被儿媳殴打虐待案,四组杨道双、王昌琼山林纠纷案,四组李连玉家庭矛盾纠纷案。

 

李嗣轩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老党员、是一位老支书。他经常为村支两委工作出谋划策,带头维护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蜡炬成灰泪始干,这是李嗣轩一生的信念。(编辑  吕亭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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