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特约记者 向继武 通讯员 余文)“这是你的身份证,县司法局解决500元钱添置衣物,正在申办五保供养,这就是你的‘新家’……” 8月2日,建始县司法局安教办与业州司法所将刑满释放人员马某安置到镇福利院帮教时说。
今年62岁的马某,家住业州镇小垭门村,1987年因抢窃、强奸等罪判刑,释放、再犯“三进宫”,在鄂西、武汉蔡甸监狱服刑30年。今年6月28日刑满释放。马某回到建始老家后,发现户口早已注销,破旧房屋,土地因修“银百”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马某一时情绪既冲动又低落。业州司法所了解情况后,所长罗宇把马某当亲兄弟看待,竭尽所能,协调公安部门解决户口问题,出工本费帮马某办身份证,协商民政部门落实低保,申报五保供养,协调在福利院“安家”,生活、住房有了着落,福利院还特意为马某安排了一份管护水管的工作。
目前,马某的思想情绪基本稳定。针对马某提出住房、土地被国家项目建设征收,涉及补偿费与其弟怎样分割问题,司法所负责人表示,正在协调,或提供法律帮助,力求给马某一个满意的答复。(编辑 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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