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始县工商系统开展履职尽责 点题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始县工商系统开展履职尽责

点题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部署,“消费维权效能问题”为省、州、县纠风办对工商部门点题督查的主要内容,根据点题督查工作要求,现就全县工商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点题督查工作,督促全县工商系统落实主体责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纠建并举,着力解决消费维权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查纠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工商系统履职尽责方面不及时、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完善消费维权长效机制,以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服务广大消费者,努力使我县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得到有力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打击假冒伪劣履职尽责情况。依法依职责开展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通过扎实开展“红盾维权行动”,依法加大民生权益保护力度,以群众普遍关注、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儿童用品、家用电器、通讯产品、服装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商品为重点,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靶向式”抽检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提升商品质量水平;与知名企业联手,开展“订单式”打假,有针对性地打击假冒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惩治制假售假经营者,遏制侵权假冒高发多发势头,改善消费环境,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履职尽责情况。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依法查纠服务领域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督促相关经营者完善自律机制,依法诚信经营。对服务领域经营主体资格和商品质量进行清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超范围经营,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格式合同检查工作,对公共服务行业的不平等条款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查纠虚假误导宣传、“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开展限制性竞争行业排查工作,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落实商品(服务)质量保障法定义务,促进经营者依法自律、相关部门严格监管、政企社联动维权,不断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

(三)消费者投诉处理履职尽责情况。及时答复消费者咨询,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消费者投诉,依法调解处理消费纠纷。要畅通维权渠道,进一步加强12315体系建设,充分利用12315热线电话和互联网、微信等技术手段,健全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及时快速处理的工作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深化12315“五进”,持续开展消费维权网络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推进消费维权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和解、就近解决;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建立消费教育基地,开设“消费教育讲堂”,发展维权志愿者队伍,传播维权知识,发布警示提示,引导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消费。

() 旅游及农村消费维权履职尽责情况。结合建始县实际,及时将消费维权重心移向农村和旅游消费,依托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启红盾流动维权站,及时将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农民家门口。积极与旅游部门联通,实行旅游经营者文明服务承诺制度,坚决杜绝高价宰客现象发生,定期排查旅游消费隐患。

三、工作安排

消费维权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由县局按照县纠风办要求统筹部署,全县工商系统上下联动推进。从20164月开始,到 11 月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30日前)

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动员部署,制定点题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全员参与,及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及其他多种途径,广泛开展点题督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县系统履职尽责、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问题查摆阶段(51-5月31

有关单位对照本方案所列点题督查工作内容,通过门户网站调查问卷、公布征求意见电话、召开座谈会查摆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逐项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并撰写自查报告。同时,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查摆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 6月1-10 20日)

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工作要与“放心消费创建”、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红盾护农、网络服务交易行为监管、知名企业“订单式”打假、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不平等格式条款治理、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监管以及“红盾尖兵”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联动推进。一是统筹制定整改方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梳理归类,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作出公开承诺。二是集中打击消费侵权行为,集中查办一批消费者反映突出的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强化整风肃纪。对内控机制松懈、监管执法不力导致出现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问题,强化问责追究;对典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案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在全县系统范围内通报;对情节严重、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查处。

   (四)建章立制阶段(10 21- 11 月25 日)

全县系统要把应民所盼、急民所需、解民所忧,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宗旨。按照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点题督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完善制度机制,探索长效治理之策。建章立制工作要与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和放心消费创建等工作协同互促,积极构建社会共治、常态长效的消费维权制度和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点题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昌杰同志任组长,蒙玉中、黄蓉、梁斌、黄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局督察队、办公室、监察室、消保分局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各工商所所长为成员,抽调县局相关机构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各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将点题督查工作纳入今年的全局性重点工作,作为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工商部门履职尽责的有利契机。

(二)营造氛围,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大点题督查和消费维权相关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及时报道点题督查和边查边改工作进展及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及时公示信息,营造工商严格履职尽责,社会齐抓共治,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严惩消费侵权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氛围。加强督查督办,6月至10月,县局将派出督查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各有关单位进行督查督办,通过听取汇报、明察暗访、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听取经营者及消费者意见等方式,督查问题,切实整改。

(三)问题导向,务求工作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围绕点题督查工作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把查处和解决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误导宣传、“霸王条款”等消费者反映突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为指导,结合“六城”同创,加快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满意的消费维权公共服务,让广大消费者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驰而不息抓好正风肃纪,解决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不办”和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趋利执法等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执法不公、不作为、不亲民、不守纪”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四)严格问责,倒查追究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深刻认识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重要意义,将点题督查作为今年全县工商系统一项政治任务,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三抓一促”活动相结合,自觉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行动,虚心诚恳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工作压力,抓县局带系统、抓机关带基层,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细化和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确保点题督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始终做到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一起抓,追究基层责任与追究主管领导责任一起抓,加强机制制度创新与改进干部作风一起抓,按照倒查追责的办法,严格实行追责问责,坚持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全县工商部门全面依法履职成为常态、形成长效。

(五)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和信息汇总,对于各类数据和信息,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要严格执行集中整治进展情况和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向县局点题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小结。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评估效果,点题督查工作方案、自查报告、工作总结,分别于 5月10、5月20、11月15日前报送至县局点题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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