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 胡伟)2017年5月24日,红岩寺法庭快速审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刘某与谭某相邻而居,双方因各种琐事积怨已久,2017年4月19日刘某采摘茶叶时,双方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刘某左眼被打伤,在建始县人民医院住院5天,且被建始县公安局拘留3日,被告谭某亦被建始县公安局拘留5日。原本就不和睦的邻里关系,在这次事件发生后更是恶劣,经村、派出所、镇政府等各级组织机构多番调解未果。
2017年5月10日,原告刘某起诉至建始县人民法院红岩寺人民法庭。为了快速化解社会矛盾,红岩寺法庭在经过认真审查本案后,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本案。5月14日,双方当事人来到红岩法庭,刚开庭时双方情绪激动,对抗强烈。针对争执不下的双方当事人,承办法官多次明法晰理,在向原被告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又从睦邻友好的社会道德规范角度说起,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谭某自愿赔偿刘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250元。赔偿事宜得到了妥善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也得到了缓解 。(实习编辑 刘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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