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建始大道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的通告 

为深化“六城”同创交通畅通行动,为市民提供更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建始大道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抓拍启用时间

2016年8月1日0时启用(24小时实时自动抓拍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抓拍区域

建始大道路段。

三、抓拍的违法行为

1、超速行驶(大型车辆限速值为50km/h,小型车辆限速值为60km/h);

2、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

3、驾车未按规定系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驾车吸烟;

4、驾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共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建始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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