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建始县地方海事处
负责人:向登举
工作职责:
海事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以及船舶水上设施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二)按照授权,具体负责本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和其他货物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执法工作。
(三)具体负责辖区通航环境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船舶防抗雷雨大风、防台、防洪、枯水雾季等季节性安全工作,以及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四)按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内巡航工作。
(六)具体负责本辖区规费征收。
(七)负责本辖区内船舶明火作业审批及现场监督工作。
(八)负责受理本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申请,做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局通航管理科审批,并负责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受理本辖区内航行通(警)告的发布申请,做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局通航管理科审批,并负责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受理本辖区内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的申报,做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局通航管理科审批,并负责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内港口、港池、码头、泊位、航道、锚地的安全水深和使用情况。
(十二)负责本辖区内沉船沉物、漂浮物和障碍物的打捞清除现场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本辖区内乡镇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接受局机关科室的业务指导。
(十五)按照授权,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的职权。
(十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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