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行道树上牵绳搭线、悬挂物品、晾晒衣物、架设电线的处罚

三、行政处罚类                            

 

 

权力编码

42282200CG-CF-0108

权力名称

对在行道树上牵绳搭线、悬挂物品、晾晒衣物、架设电线的处罚。

实施主体

建始县城市管理局

权力依据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在树木上牵挂绳索架设电线;《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在自治州城乡规划区内禁止下列破坏绿化的行为:在行道树上牵绳搭线、悬挂物品、晾晒衣物。《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由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部门处理意见

保留规范

法 制 办
审查意见

 

承办机构及

联系电话

建始县市政园林局

0718-322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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