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网讯(通讯员 张清波)4月21日,建始县人民法院干警快速执结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
申请执行人曾某与被申请被执行人李某相邻而居,曾某的人车通行需经李某的场坝。2015年10月曾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纠纷,李某遂在自家场坝右侧修建了一段简易墙体,阻碍曾某通行。有关部门介入后,多次调解无果。
今年3月6日,曾某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拆除简易墙体,维护人车通行权利。经法院调解后,曾某与李某就排除妨害和经济补偿达成一致。但是李某在文书签收后一直未履行拆除义务,曾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4月18日,建始法院在案件受理后,及时给李某送达了相应的文书,并给予其两天时间自动履行。4月21日法院干警再次来到李某家中,给李某宣讲法律,从邻里和睦相处的角度给双方做工作,经过四个小时的努力,李某终于自动拆除了简易墙体。
法院提醒: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发生纠纷不要冲动,可以引入第三方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矛盾。一定要在法律范围内解决问题,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编辑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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