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初见成效

建始网讯(通讯员  范正宪  谭险峰)截止3月14日,建始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15件,结案285件,结案率为46.34%,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结案数、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终本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暂居全州基层法院第一。2016年,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207件(占全院受案总数的31.7%),结案1092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31.1%),结案率为90.47%,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9.91%,实际执结率为70.03%,标的到位率为98.87%,平均每案执行时间为59.4天,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242件,终本率为22.16%,结案标的10363.82万元,通过执行专户兑付标的款3832.92万元,结案标的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同比2015年,受案增加311件,上升34.71%,结案增加262件,上升31.57%。在收结案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终本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平均执行时间指数等指标仍居全州法院前列。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建始法院在落实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上,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取得了初步成效。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据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元月到目前为止,建始法院党组共召开执行工作专题会议八次,全面研究部署、统筹谋划执行工作。从执行工作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到执行队伍的教育管理,从执行局人财物全力保障到全院执行案件统收统管,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的制定到“三项执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从司法救助工作的具体实施到执行宣传工作的全力开展,院党组都从全局出发,切实抓在手上,做到整体推进,全面落实。执行局现有工作人员18名,占全院总数的16.82%,其中入额法官3名,执行员5名,司法警察4名,辅警4名,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2名,待新招录的人员到岗后再给执行局安排2人;配备警用车辆4台,执法记录仪4部,移动P  OS机3部,摄像机1部。院党组对执行局的教育管理到位,对人财物的保障充足有力。

主动争取党委领导。院主要领导经常性地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执行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地方经济建设,赢得县“四大家”及社会各界的信赖、支持和理解。通过县委政法委主动反映法院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借力化解涉执信访难题。2016年,县委政法委拨付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司法救助资金共计60余万元,化解涉执信访和执行积案40余件。

执行局长靠前指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坚持每周一部署具体执行工作任务,每周五检查各执行小组工作完成情况,每月一小结,每季一汇报,随时掌握个案执行进展和全局工作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指挥调度有方。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局长到一线具体指导,对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到现场处置;不管是深夜还是凌晨,只要还有执行人员和当事人在场,执行局长一定也没休息。同时,局长主动承办案件25件,具体化解涉执信访,表率和示范作用明显。

执行干警主动作为。去年2月,省高院授予建始法院执行局集体二等功,8月,省高院将建始法院确定为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上级法院的肯定极大地鼓舞了执行干警的士气,全局干警工作更有热情。执行支部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我是党员,向我看齐”、“我是标兵,向我学习”教育活动。每季度评选三名党员为执行支部优秀党员,授予“优秀党员示范岗”奖牌,五名执行干警为执行局执行工作先进个人,授予“执行工作标兵”奖牌,并将获奖情况与年终评先表模、晋升晋级、绩效考核挂钩。执行支部的“亮剑”工作法,增强了执行干警争先进位意识,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

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利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共计查询案件1860余件,查询资金1200余万元,实际控制资金380余万元,直接利用查控系统执结案件156件。利用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11次网络司法拍卖,虽然拍卖未成功,但促成涉案的三套住房最终顺利执行。将查控系统循环利用,对查控系统之外的商业银行反复登门临柜,批量查询。对查控系统查询信息不全面的部分(如股权变更、公司章程等),对车辆、房屋、婚姻关系、身份信息、工资收入、保险理赔、住房公积金、债权债务、银行存款流水等现场查询。将6案6人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1案1人已履行义务;将122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报送公安机关协查协控,现已完成协查协控22人;对36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2名阻碍执行的案外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或罚款措施;对3名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拘传;对2件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案件的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8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迫使其自动履行结案168件。冻结、划拨住房公积金185万余元,执结52件。对320余名怠于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训诫,对3个怠于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提出警示。查封房屋14套,处置住房7套,查封车辆28辆,处置轿车18辆,冻结债权及资产6655余万元,执行到期债权970余万元,灵活执行“唯一住房”三套,巧妙执行按揭贷款车辆6辆,采取执行担保措施将5件“死案”救活,追加变更执行主体46案52人(含法人),转换思路,变通执行排除妨害案件2件,预查封按揭住房12套。

将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纳入实际未结执行案件动态管理系统,实行台账管理。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有部分履行能力,及时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2015年恢复执行102件,2016年恢复执行158件,今年已恢复执行153件。

注重协调加强宣传。注重立、审、执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先于执行、诉讼保全等诉讼制度从源头上治理执行难。通过保全措施查封预售房80余套,冻结资产总值近6000万元,执结保全案件60件。这不仅较好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提升了审判工作的效率。不断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建始法院内外网执行专栏、微信平台涉执行工作的信息更新频率快,州中院官网、省高院内外网、中国法院网、法信、鄂法在线、微资讯等微信平台,民主与法制、天平杂志等纸质媒体不时可见建始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信息,执行宣传已成为助力化解执行难的重要手段。(实习编辑  刘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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