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任性”故意侵权 依法赔偿没商量

建始网讯(王良恩 王淼)近日,家住建始县龙坪乡青林沟村的张某喜,因一时“任性”,故意将其叔叔张某清的两间老屋铲除,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

村人调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张某清毁坏的房屋和损失的财产进行了登记,锁定了证据,并当场教育了张某喜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两方一时争执不下,剑拔弩张,群体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因为张某喜是张某清的亲侄子,通过村调委会连续五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劝说,张某清勉强答应谅解其侄子的刑事追究,但必须进行损失赔偿,村调委会在控制事态的情况下,冷却处理了一段时间。

3月5日,应村调解会邀请,龙坪乡人调委会来到现场主持第二次调解,面对家族二十多人齐聚一堂,人调委抓住机会现场普法,阐明《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物权法》第三十九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任性”的小伙第一次感受到了法的利剑“刺”痛了他的心,一个劲地承认自己行为的违法,并请求张某清看在亲情的份上予以刑事原谅,并愿意依质论价赔偿全部损失。

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和解,人调委细致地将财产损失进行了核算,最终,张某喜赔偿张某清财产损失合计人民币12000元,并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捺印握手言和,一场可能引起群体事件的纠纷就此平息。(实习编辑  刘夏钰)

 

 

(作者:建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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