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喜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光荣称号

建始网讯(通讯员  张鹤林)近日,建始县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推荐,国家民委严格审评并公示,终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光荣称号。

近年来,建始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及省、州民宗部门的悉心指导下,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强力推进项目引擎、工业提速、城建突破、旅游升级“四大工程”,全面拉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发展、民生事业协调发展,结合片区扶贫开发、“616”工程、武陵山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咸宁对口支援等工作,抢抓发展机遇,激发内生动力,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扶持政策,搭建整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平台,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据悉,国家民委本次共命名187个示范单位,湖北省有8个单位获得命名。(编辑 刘夏钰)

 

(作者:建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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