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2015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利水产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水利基础保障,现我局向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并诚恳接受监督:
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认真履行防汛抗旱、节约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等职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精简行政审批,规范管理,简化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实行“阳光操作”,为服务对象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服务改善民生。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首要目标,注重提高水资源和水安全的保障程度,重点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提质增效、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治理、木桥河水库等工程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引导人水和谐相处,促进水利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和谐。
三、科学文明执法。以水工程安全、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规费征收等执法工作为重点,加大水事纠纷调处和水事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保障不够有力、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不断提高水政监察队伍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为水利可持续发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严格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实施细则“二十七条”及“七严禁”要求,切实把转变工作作风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对工作中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服务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以及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当之利的人和事,坚决问责,决不姑息。
五、强化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全面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六、落实整改措施。对于2015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过程中收集到的问题还未整改到位的,继续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一如既往制定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
七、主动接受监督。畅通社会监督和投诉渠道,通过建立意见收集箱、设立举报电话、下基层走访、发放调查问卷、信访接待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纠风正纪工作,为群众的投诉和监督提供方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18—3223438,传真:0718-3233123,来信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建设路33号,电子邮箱:280116504@qq.com。
建始县水利水产局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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