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的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

除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的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含食用菌栽培种的生产和经营许可)

受理机构

建始县农业局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县境内从事种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申报条件:

()具有专门经营场所;

()经营人员应当具有种子相关业务知识。

申报材料

1、代销或经营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申请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验看原件);

3、种子经营技术人员需参加农业行政主管的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资格;

4、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免冠登记照2张。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现场勘测-核准-办结

法定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年审或年检:

联系电话:查询:0718-3223252

          投诉:0718-3230323

中心网址:xzfw.hb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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