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廉租住房保障复核
受理机构:建始县住建局
设立依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或社区所提供的收入证明。
办理程序 :本人申请→社区审查→民政部门审查收入、财产等状况→房产部门审核住房状况→住建部门复核→公示
法定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收费
联系电话:查询:0718-3718867
投诉:0718-3230323 0718-371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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