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复核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廉租住房保障复核

受理机构:建始县住建局

设立依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或社区所提供的收入证明。

办理程序 :本人申请→社区审查→民政部门审查收入、财产等状况→房产部门审核住房状况→住建部门复核→公示

法定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无收费

联系电话:查询:0718-3718867          

                          投诉:0718-3230323   0718-371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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