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剁手党注意,遇见这11种促销行为可举报

原标题:湖北发布“双十一”提醒:禁止使用“仅限今日”等语言

长江云报道(湖北之声记者杨晓、通讯员沈佳)湖北省物价局昨天(11月9号)举行规范“双11”期间价格行为提醒会,首次发布《关于规范“双11”期间价格行为提醒书》,对电信运营商、实体零售商、电商平台企业等线上线下商家的价格行为进行规范。

价格行为提醒书明确提出11个“禁止”,警示商家远离11类价格违法行为。

这十一种行为包括: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虚构原价;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虚假优惠折扣;使用“仅限今日”“明天涨价”等语言不实,或者使用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禁“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零利润”等价格表示不真实,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不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无依据;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在馈赠销售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收取费用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质价不符。

湖北省物价局要求,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物价部门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同时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刘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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