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情况?有欠条也不还钱,法院还支持?

建始网讯(通讯员鄂胜明)一笔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债务,一张形成于1995年的欠条,如今陈某等七名原告共同将向某及其母亲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此笔债务。这张早已泛黄的欠条还能够兑现吗?

上世纪八十年代,陈某的父亲与向某的父亲关系要好,在向父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时,陈父出借了一笔资金给向父,对本金及利息仅做了口头约定,直到1995年向父才写下借条,约定当年底将本息全部还清。但是该债务至今都未履行,如今陈父与向父均已过世多年,债权人的继承人将债务人的继承人告上法庭,要求履行债务。

法院认为,该欠条形成时约定的还款期限是1995年底,到起诉时已超过诉讼时效最长二十年的期限,且没有中止、中断的事由,故被告已过诉讼时效抗辩成立,判决驳回七原告的诉讼请求。编辑田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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